案情介绍魏书新律师在本案中代表被上诉人李华(化名),处理一起物权确认纠纷。李华自2006年起居住在夏津县某小区南楼东单元302室,并以李成(化名)的名义偿还房贷。李华请求确认其对房... 查看详情 >>
案情介绍魏书新律师在本案中代表原告李华(化名),处理一起物权确认纠纷。李华于2006年从张兴华(化名)开发的小区购买了夏津县某小区南楼东单元302室,并支付了100,000元。张兴... 查看详情 >>
案情介绍在本案中,魏书新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张华(化名)的委托诉讼代理人,面对上诉人某纺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纺织公司”)的上诉请求,坚决维护了张华的合法权益。张华原是纺织公司员工,因... 查看详情 >>
案情介绍本案原告(化名:张华)与被告某纺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纺织公司”)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,由魏书新律师代理原告张华提起诉讼。张华自2003年3月21日入职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,... 查看详情 >>
公诉机关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检察院。被告人王X,户籍地山东省夏津县,住该村。2019年7月15日因殴打他人被夏津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罚款伍百元;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于2021年4月7... 查看详情 >>